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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功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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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服装店里帮忙。

但沈穗的店今天并没有开张。

她去了泉水胡同那边,跟李大江简单说了下田婆子的事。

“我回头问问武装部那边,看能不能给你申请个表彰什么的。”

毕竟抓住田婆子特务这件事,其实李大江父子居首功。

没有他们挖开胡同下水道,还真不一定有后面这些事。

李大江摆了摆手,“不用,这不是应该的嘛。”

不过自己也算是抓过特务的人,将来能给小孙子孙女炫耀这事——

你爷爷我当年给人家修房子,顺手抓了个特务?

你说怎么抓的,我跟你说哟……

沈穗在泉水胡同这边置产,文梅是昨个儿知道的。

林建业去世时闹过抚恤金和遗产之争。

当时沈穗手里头应该没啥钱。

如今买下整条胡同。

是做生意赚的?

毕竟她工资虽然高,但也没高到这种地步嘛。

做生意这么赚钱吗?

文梅有些好奇,但也不好问。

这种好奇心,在沈穗去其他胡同看房子后,达到了巅峰。

“你还要买?”

“不是。”沈穗笑了笑,“帮人看的。”

文梅稍稍松了口气,她就说沈穗哪有这么多钱。

那个牛仔裤虽然贵,但成本也不低啊,利润率应该没那么高。

而且沈穗还是跟住建局那位副局长夫人一块做生意,利钱分润出去后,留在手里的应该没多少。

哪能一个劲儿的置产呢?

之前沈穗从韩秀兰那里打听了三家,挨个儿跑了一趟后,选了金鱼胡同的老周家。

无他。

事少。

老周家的院子不算特别大,但因为是住保持的好,稍微打扫下就能搬过来住。

而且因为工作调动离开晏城,交易之后就没什么纠纷。

这比解家那个更省心。

买房子这么大个事,不就是图省心吗?

沈穗直接跟人定了下来,明天就去办手续。

文梅看傻了眼,“这么快,不再多看看?”

一千多块钱呢,这可不是小数目。

自己好几年的工资。

她就算有这个钱也不会买。

等单位分房子就是了,早晚都有的事,何必花这个冤枉钱呢。

“她还挺信我眼光的。”

沈穗都这么说了,文梅除了相信还是相信。

这么一折腾,快到中午头了。

文梅跟着沈穗回家吃饭。

下午又跟着去了师范学院那边。

孟东梅先一步到了,知道田婆子的上线早就被抓住枪毙,也松了一口气。

她从兜里抓了块巧克力给小满,“那回头你们可得给沈穗记上一功。”

没发生恶性事件就抓住了特务,武装部和晏城警局都会受到表彰。

某些位置的领导说不定还能往上走一步半步的。

这不给沈穗记个功,这说不过去啊。

沈穗如今的身份是死去的林建业给的。

可哪有自己挣来的功臣身份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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