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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本案告结(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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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你怎么想到这个孟一凡就是孟金的?” 孙怡忍不住问道。

“这很简单,你看这酒吧叫金鸿酒吧,不就是孟金和孟鸿名字的组合吗?而酒吧主事的是孟一凡,他正好姓孟,除了他是孟金还能是谁?

当然,最终确定是我让信息科查了金鸿酒吧的股权构成,相关材料上有孟金的照片,余建业队长发来的照片中,我也认出了二十几岁的孟金就是他孟一凡。” 许长生耐心地解释道。

“警官,他只是帮我做了伪证,杀人是我的事,我爱聂琳琳,我才有动机报仇,跟我哥真的没关系!” 刘威还在试图把所有罪责揽到自己身上。

许长生无奈地叹了口气,拿出了最后的证据:“我们调阅了 12 月 25 日到 29 日的监控,发现那几天孟金开着车离开金海去了日照。我们还在万丽海景你们的住处,找到了他跟踪偷拍魏英强车子的相机,上面都是他的指纹。所以破坏魏英强车子的人是他孟金,而不是你刘威。也就是他孟金才是谋害魏英强的直接凶手!

另外,你 12 月 17 日晚上作案时穿的带帽羽绒服,还有你专门用来和陈天宇通话的摩托罗拉手机,上面有你们两个人的指纹,是你当时用完后他说帮你处理的吧?

可惜他并没有处理干净,要不然我们还真没有直接证据。”

“怎么,你们是怎么找到那些东西的,那些东西我藏在.....”

“你是想说你藏在你居住的隔壁那套房子里吧?”

“对,你们是怎么知道隔壁那套房子的?” 孟金震惊地张大了嘴巴。

“隔壁的房子?哥,这是怎么回事?” 刘威一脸疑惑地看着孟金。

“原来你也不知道,那么是你哥哥偷偷以你的名义买下的,他希望你们以后能比邻而居吧。” 许长生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感慨。

说着,许长生又做了个手势,两名队员上前,给孟金戴上了手铐。

孟金还不死心,问道:“你们到底是怎么发现的?我都没进去过几次,楼道里也没监控……”

许长生严肃地说:“我们有你不知道的技术。谁让你把那部手机放在那个房间的?你以为关机了就万事大吉了吗?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本故事完)

注:《溺亡疑云》这个案子是前一阵子看到一个生意失败的商人的杀妻骗保案的新闻报道启发而写,报道中监控拍到了一个女子从游轮中被抛下了大海,那个男人倒没有被拍到,但警方从他为妻子购买的高额人身意外险中发现了端倪。

《出租屋的女尸》是根据2013年发生在西安的一个栽赃报复案件改编。

《河边焦尸案》则是根据1984年发生在吉林辽源的一个真实案例改编。

喜欢这样的故事的朋友,请帮我顺手点个催更,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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