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发布(2 / 2)
秦奕微笑着示意李卫不用担心:“我目前还在实践积累经验当中。在这些网络建设的过程中,我在和建筑系教授梁鸿闻以及电气工程师苏佑安共同编写一份建筑物搭建计算机网络的注意事项。”
“等这份注意事项出来之后,其他的建筑设计师应该就能设计出适配计算机网络的建筑建设以及施工方案。而且既然后续会有三垣这么一个组织,我完全可以让三垣帮我把这些注意事项推广起来,同时组织也能汇集各方面的反馈,加快全国各地网络建设的经验积累。”
---
转瞬间,便来到了十二月十二日。
就在这一天,鹏城发生了一桩大事 —— 市长办公室颁布了李皓自八月份走马上任以来的首份行政规定:《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
这份《规定》的提出,比前世足足提前了一年多。
秦奕自然知道这份规定意味着什么。
前世,鹏城 1986 年的 Gdp 仅从 1985 年的 39 亿增长到 41 亿,增长速度从之前五年平均 50% 以上的同比增速,直接跌落到 6%。后来在 1987 年,鹏城通过税收规范、产业政策的一系列调整,Gdp 增速重回高速快车道,达到 34.21%。
鹏城这一番调整短期内让经济快速走出 1986 年的回调,长期上也为后续几年 40% 以上的高速增长提供了制度保障,推动鹏城从 “三来一补” 向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奠定了其作为全国创新中心的地位。
而在 1987 年的多份政策调整中,这份《规定》和另一份关于土地改革的调整,影响力最为巨大。
首先,这份《规定》极大地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让那些拥有专业知识和技术的科技人员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就业模式,敢于自主创业,将自己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推动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其次,其吸引了大量的人才涌入鹏城。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得鹏城成为科技人才实现梦想的理想之地,他们带来了新的理念、技术和资源,进一步丰富了鹏城的科技人才储备,为鹏城的科技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再者,其促进了民间科技企业的蓬勃发展。众多的民间科技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形成了良好的创新生态,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升了鹏城在科技领域的整体竞争力。
此外,其推动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让鹏城从传统产业为主逐渐向以科技为驱动的创新型经济转变,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最后,因为前面的一系列改变,鹏城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其成为国内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吸引了更多的投资和合作机会,为后续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秦奕在规定发布之时,立刻就准备材料,动身前往相关政府部门了解规定的详情,同时申请创办科技企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