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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国,带着两个孙子打理菜园。还有秦珂沈姗姗居处的院子,大门紧闭,想必她们还在江夏城,处理沈琪后事。
熟悉的人,熟悉的地方,让凌枫心生眷念,有些不舍。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就算不舍,该走还是要走。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院门吱呀打开,凌枫走了出来。
没有行李。从外表看去,如往日一样去大洪山晨练。实则,储物戒指里面,带上所有行装。
几件衣服,一切必备生活物品。
这就是他所有家当。在屋内桌上,有家门钥匙、新币。还有不少夏恒送来的肉食罐头,全部留下。
这些东西他都用不上,留给李治国祖孙,算是最后一点心意。
没有惊动任何人,包括金富贵张半仙。他们如果知道,肯定会追随。
如今汉阳局势不错,留在这里会有很好的生活。如果跟着自己,风餐露宿不说还有可能遭遇危险。
因此,凌枫不想带上任何人。既然决定离开,就要独自前行。
孤狼注定孤单一人,面对未来任何危机凶险。
叹了口气。凌枫神情有些落寞,经过秦珂居处的时候,不自觉停下脚步,目光望去。
“我最多三四天就回来,你等我,我有话想跟你说”
这是对方临行前最后一句话。
凌枫默然半响,喃喃道:“对不起,我要先走了”他平复心情,再无留恋,大步走去。
就在凌枫前脚离开。院内,左右隔壁两扇大门,几乎同时打开。
“小胖子,快去旭东家瞅瞅”
张半仙探出半个脑袋,贼兮兮冲着金富贵招呼。
“耗子,你去”
金富贵一声吩咐。袁东直接翻墙而去,进入凌枫居住的院子。
最多十几秒,他窜了出来,大声喊:“老大真要离开汉阳”
“我去”
张半仙如被踩住尾巴的猫,直接打开门,跑了出来。身上背着大包小包,显然早有准备。
“我就说嘛他这几天不对劲,果然想撇开我们,单溜”
“神棍,咱咋办”
“当然追啦”
张半仙丢下这句话,背着大包小包,吭哧吭哧跑出门。
“我行李还没收拾啊”
金富贵急得直跺脚。吩咐袁东垫后,他自己快步追了上去。
清晨的洪山城,空旷寂静,街上看不见几个人。
凌枫独自前行。没多久,已经来到城门口。目光望去,这里还蛮热闹,不少幸存者携家带口,乘坐车辆鱼贯出城。
他们是去汉阳
昨天从夏恒口中得知,其麾下部队已经进驻汉阳,包括掌控的几个聚居地,过百万幸存者,也逐步迁移过去。
打着官方旗号,开出优越条件,招揽各方幸存者,定居汉阳,共建家园。
夏恒的用意很明显,想在华中建立一个超大型聚居地
十三师的名头,还有新政府旗号,让夏恒的计划进展很快。其它聚居地不谈,光是洪山城一家,就有过半幸存者响应,陆续前往汉阳市定居。
灾变后,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
这一点,不得不佩服夏恒的眼光,看得远,看得透。
不管汉阳日后发展如何,这对凌枫而言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他已经做出决定,离开汉阳离开这个生他养他的故土。
走出大门。
经历尸潮,城外一片焦土,广袤无垠。嗅闻空气中残留的尸臭味,凌枫极目远眺,神色茫然,有一种天大地大不知该去何方的情绪。
想了想,目光望向西方。凌枫有了决定。
巴蜀
曾经一位要好的战友说过,巴蜀之地,人杰地灵,群山耸立,秀甲天下。
“我既是狼,就该归于山林这巴蜀群山,或许是一个好去处”
凌枫喃喃自语。
有了目标,有了方向,他不再犹豫,大步走去。
“哥”
“旭东凌旭东你个没良心的臭小子”
刚走没几步远,身后传来大喊声。凌枫一怔,随后面露苦笑。
他没有回头,已经知道来人是谁。
金富贵和张半仙从城门那边跑了过来。后者背着大包小包,气喘吁吁,很是费力。
“哥,你要走为啥不带上我啊”金富贵没有负重,先跑了过来,一见面就大声埋怨。
没等凌枫开口,张半仙到了,直接将大包小包扔在地上,然后一屁股坐在凌枫面前,吹胡子瞪眼:“你小子太不够意思,就算不带扑街仔也得带上我啊”
“神棍,你个老扑街说谁啊”
“谁搭话说谁”
一个埋怨,一个撒泼打赖,还不忘抬杠。凌枫看在眼里,哭笑不得。
既然被这两货发现,不给出合理解释,今天绝对脱不了身。
想了想,凌枫说:“我只是离开汉阳一阵子,很快就回来”离开汉阳,远走他方。短时间绝不会回来。这显然是他的善意谎言。
“我们跟你一起”金富贵张半仙异口同声。这两个家伙平时互看不顺眼,今天倒是默契十足。
“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我们不怕”
“日子会很苦。”
“我们能撑下来”
不管找任何借口,凌枫都没办法打发走金富贵和张半仙,这两货铁了心要跟他一起离开汉阳。
“好吧我实话说,我惹上一个大仇家”
凌枫无奈。只能说出真正原因。
得知他为了避祸才离开汉阳,两个家伙不但没被吓到,反而更坚定。
“老夫孤家寡人一个,运气又一直不错,不怕被你连累”张半仙笑嘻嘻说。
“管啥狗屁梁家,他们要敢来找哥的麻烦,来一个,老子杀一个,来两个,老子灭一双”金富贵雄赳赳气昂昂,摆出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架势。
听完这两货的表态,凌枫彻底没辙。
“算你们狠想跟就跟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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