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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问题,董晨你也停下来听听。”高西见董晨骑马路过,就对他喊了一声,见董晨停下了,才继续说道:“马在跑起来时,一定要不要坐在马背上,因为马跑起来的时候是上下起伏的,根本坐不住,很容易被颠下来。一定要半蹲半站在马蹬上,两腿往外撇,两只脚用力地紧紧蹬住马蹬子,身子往前倾,身体放松,顺着马的节奏就可以了。所以经常骑马的牧民都有点罗圈腿。长时间骑马下地以后,你也会发现自己不会走路了。”
“啊那我们不会成罗圈腿吧”雅儿贝拉惊讶地说道,女人嘛,果然都是爱美的。
“没那么夸张,只要骑马结束之后做一些腿部的按摩就好了,这个倒不是问题。”高西笑道。
“西哥,你学马的时候到底是怎么学的啊,感觉你现在骑得特别好,当时学的也很轻松吗”董晨忍不住问道。
“错了,我一开始的时候也很惨啊,最难受的时候是马迈着小碎步小跑的时候,这个时候是最颠的,坐也坐不住,是站也站不住,很难受。长时间骑马后,磨的最厉害的是小腿肚,因为小腿肚是紧紧靠在马肚子或马鞍子上的,其次就是臀部。我曾经连续骑了几个小时马后,小腿肚磨的又红有肿,浑身都快散架了,两脚撇着八字,路也走不动了。”高西苦笑道。
“嘿嘿,我还以为就我这样呢,所以就没好意思说,看起来大家都一样啊。”雅儿贝拉吐了吐舌头笑道。
“没事儿,时间长了就适应了,不着急。另外我要提醒你们一下,骑马其实准确来说应该是驾驭马儿,是要通过一些简单的动作和语言去跟马儿沟通,然后双方互相信任,就会越骑越好。不要单纯把它当成一个工具,那样怎么也是骑不好的。嗯,还有一点要记住,非常重要的,马在长时间奔跑以后,一定不能让它马上喝水,要让它歇上一阵再喝水,否则,很容易出事,马会涨死。”高西把该说的都说了,免得以后出了事儿大家都伤心。
“还有,作为一个骑手,你一定要了解自己的马儿。我把马归纳为上中下三等。一等马,特别能跑,还有点野,骑这样的马,不需要马鞭,一松缰绳,它就会撒开蹄子狂奔,累的你有时候不得不拽着绳子让它停下来。骑这样的马,最过瘾,但骑术不精者最好不要冒险,听特蕾西说,以前牧场上有人第一次骑马就曾摔的头破血流。中等马,要用鞭子抽着才肯跑,不抽它,它就会慢慢停下来。下等马,也是最让人恼火的马,这样的马怎么都不跑,有时候,你使劲抽它,它才肯迈着小碎步跑几步就停下来,不会骑马的人选这会比较安全,但是不够过瘾。”高西继续说道。
“那我们的罗密欧和朱丽叶算是哪一啊”董晨问道。
“自然是一等马了,因为罗密欧和朱丽叶可是经过严格教育的,它们明白什么命令代表了什么,不仅除去了一些野性,而且还能跑,要我说啊,比起我刚刚说的一等马还要好。”高西竖起了大拇指说道。
听到这话,董晨和雅儿贝拉都有些高兴,谁不希望自己骑乘的马儿是最出色的啊。
其实这两人在骑马上还是有一定天赋的,第一天学习完,第二天的时候高西基本上就不用管了,早上有克莱门特去指点,高西自己则骑着亚瑟去草场上狂奔,也算是彻底得解放了出来。
闲下来的时候,原来的计划终于又可以继续了,不过董晨的一句话,却让高西暂时打消了去地图空间里面的念头。
董晨告诉他说,之前有好几个同学打电话过来询问他的下落。
高西这才意识到,自己来美国一个多月了,竟然再也没有登陆过qq或者微信,虽然玩过游戏,可只是跟董晨连局域网而已,所以他的那些老同学老朋友还真是不知道他现在的情况的。
确实是该跟朋友们联系一下了,打电话太贵,还是用qq联系吧,反正美帝的网络可是良心,比起国内的网络要快了很多。
电脑高西是有的,他从国内来的时候就带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这是当初他毕业后买的第一台电脑,花的是自己的钱,用着也踏实。
第八十二章 被“外星人”俘虏了
“由于你长时间未登陆,请重新输入密码”
高西是设了自动登陆的,结果打开qq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句话,不由摇头苦笑,没想到自己这个过去基本上行天天挂着qq的宅男,如今竟然会长达一个月时间没有登陆。
他靠在椅子上想了想,尘封许久的密码才从脑海之中闪现了出来,幸亏密码设得并不复杂,实际上就是他初恋的名字的拼音字母而已,因为到现在也没找到另一半,所以这初恋,也成为了他的精神寄托,尽管实际上大学之后就从未再有过联系了,听说都已经结婚,而且有了孩子了,所以回去之后也从未打扰过别人,但这个密码却没有舍得改掉。
高西很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用另外一个名字将其替换了。
“嘟嘟嘟嘟嘟嘟”
刚刚登陆上qq,就好像疯了一样叫了起来,不断地发出了有人发来信息的声音,高西不由得吐了吐舌头,自己还真得是有点过分啊,明明那么好同学好朋友来着,自己竟然都给忘记了。
他用的是隐身登陆,所以这些信息应该都是前一段日子发过来的,点开qq的一瞬间,看到的就是各种不断跳动的头像,在那长达一百多个头像的qq之上,至少有一半都在闪烁。
“西哥,我们前一段时间回母校去了,还见到朱本秀了哦,她好像也挺挂念你的,照片扔班级群里了,你自己看吧,这丫头进入社会之后长得越来越漂亮了啊。”这是高西宿舍的舍友之一,人称东北男人的赵吉。
朱本秀是高西大学时候的同班同学,从上大学的第一天起,高西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因为那个时候他的初恋已经结婚了,而他也没有交往过别的女生,这倒也没什么不妥,只可惜啊,朱本秀的家庭条件比较好,明显谈吐和举止都不是他这样的乡巴佬比得上的。
如果他是个学霸倒也罢了,只可惜他成绩也只能算是中等偏下,所以一直到大三的时候才忍不住告白,结果就悲剧了,不仅恋人没做成,而且以后连话也没说过,倒不是谁记恨谁,只是见了面之后感觉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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