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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药吃吧。”

“谁知道,当他们俩推开卫生室的门后,发现里边已经站着四五个人。在昏暗的烛光下,每个人都满脸通红,连眼珠都是红的,像黑暗中的狐狸眼睛。一看都是晚上吃了狐狸肉的一些人,大家的症状都一样,浑身发烧,五心烦躁,包括吃了狐狸肉的卫生员也一样。这些人正在讨论各种的原因,因为不打喷嚏,不流鼻水,不发冷又不像感冒症状。这时又进来几个吃过狐狸肉的人,也是难受得睡不着觉,来找药吃。那时连队的药品配备很简单,只有阿司匹林,黄连素,止痛药之类的应急药物,所以卫生员也不知道给大家吃啥药好。”

“这时有人说,可能都是吃了老狐狸肉的缘故,这狐狸肉有热毒大家一听都觉得此话有些道理,但事到如今该怎么办呢半夜三更打电话把营部军医找来显然不是好主意,这事如果传出去,还不被人笑死正在大家心焚火燎之际,连长也来了,他的眼睛更红,仿佛还发着青光,挺吓人的。狐狸肉数他吃得最多,嘴上还撩起了大泡。副连长杨胖子埋怨到,人家都说狐狸肉不能吃,你偏不信,害的大家这个样子,明天还怎末上操,见人连长也没了主意。”

“这时有个人说,我们乡下有个土法子不妨一试,农村人上了火,打一桶凉井水喝了就会好。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试试了。于是大家一窝蜂来到隔壁老乡家的水井旁打了一大桶凉井水,争先恐后地灌了下出。不要说,这土办法还真挺有效,那冰凉的井水喝下去,心里的火像被浇熄了许多。于是大家都尽着肚子把凉水灌了个饱,才回去休息。”

“但到了下半夜,肚子里又开始倒海翻江般地痛了起来,于是又捂着肚子跑厕所。在厕所里大家又碰了头,就这样,上吐下泻折腾了一晚上。大家都在骂,这野狐狸精可把爷爷他们折腾惨了,如果不是年轻,搞不好真要去狐狸精那里报到了”

“爷爷如今想起当年的事,真是感到后怕,世人从不信因果,因果何曾饶过人”

“因果你妹啊,小小年纪怎么学的那么迷信。这就是不懂怎么料理狐狸肉,所以最后遭罪了,跟因果有个屁关系。”

虽然高西嘴上这么说,可是高朋的话那还是起到了一些作用,最起码他现在是已经决定不吃狐狸肉了,也没兴趣剥皮了,反正又不缺吃的不是

看了看那个狐狸洞,高西随手将狐狸又放了进去。

只是没想到他们离开之后,那原本明明已经看着都死翘翘的狐狸居然又钻出了洞,身后还跟着四五只狐狸崽子。

这老狐狸居然会装死,也是真得神了,都说狐狸通灵,看来这话也未必就是假的。

洞口放着一碗水,是生命泉水。

就当高西迷信了一次吧,这狐狸肉还是不吃了。

几个人离开狐狸洞之后并没有回营地,而是有四处转了转,高朋用ak打了两只兔子,高西则用双管猎枪打了一头鹿,这都是从空间里面放出来的,可以放心了吃。

看看天色不早了,高西用绳子将那鹿的四蹄分别捆住,然后吊在了捡来的树棍上,跟高朋一起抬着,至于那两只兔子,则也挂在上面,真有点古时候打猎回乡的感觉。

虽然他们这会儿距离营地已经有些距离了,不过有鹰眼在,迷路基本上就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一行人兽组合,就跟刚刚从村子里抢了东西的土匪上山一般,嘴里头还哼着歌,大摇大摆地行走在路上,周围的小动物们见了都转身撒腿就跑。

相信如果动物们会说话的话,只怕此刻都应该议论开了吧。

“赶紧逃命,那几个杀货来了”

“逃命啊,杀货手里头有枪啊”

“哼,不就是有枪嘛,要没枪,看我怎么收拾这些个杀货”

“得了吧,就算没枪,那几个家伙也不是你能招惹的,就那个大金雕,你们谁是它的对手”

“是啊,我在这山里头住了好几年了,就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金雕,这真是奇了。”

动物们是否议论,高西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反正他们此时已经狩猎归来,到了营地之中。接下来就是准备晚餐,吃了之后,明天照旧好好玩玩,反正那盗猎者已经挂了,也不用操心盗猎的家伙来找麻烦了。

到了营地以后,高西本打算自己动刀子来处理鹿肉和兔肉呢,不过高朋却自告奋勇地说:“西哥,您是场面人,这种脏活儿累活儿还是我来干吧,您去做点别的事儿吧,烧水或者什么的。”

高西一听这话那简直就是如蒙大赦啊,如果只是处理兔子也就罢了,让他去处理大家伙,他这手还真是颤颤巍巍的不好下手,别说跟庖丁相比了,就是郑屠的水平,他也是相去甚远的。

“行,那你来吧,我负责烧水。”高西急忙将手上的工具交给了高朋,过去烧水了。

因为鹿和兔子都已经死了,所以杀起来其实并没有那么夸张,高朋以前又经常干这种活儿,所以下刀那叫一个稳准狠,虽不及庖丁,但大概是要跟郑屠不相上下的。

看到这一幕,高西心里头就想了,自己牧场上以后这样的活儿,倒是可以交给高朋来负责了。

那么大的牧场,肯定经常会需要屠宰这种活儿的,之前都是牛仔们帮忙,但说实在的,手艺实在不地道,专门去请个屠户的话,那又太贵了,自家知道自家事儿,别看高西现在场子铺的很大,但是手头真正的资金却是不多了,最起码在牧场开始盈利之前,那真得省着点用了。

银行贷款那可不是白贷给他的,那是要利息的啊。未完待续。

第四五一章 惊梦

煮水的时候,他就瞧见大白和两头小鹿都蹲在那里,脑袋顺着高朋的手不停地摆动,心头暗惊,这三家伙什么不好看,偏要去看这种热闹,也真是的,虽然这白鹿跟普通的鹿区别比较大,可终究也是鹿啊,怎么能让它们看到这场面呢,于是赶紧过去招呼大白带着两头小鹿到一旁玩去。

闪电跟绿巨人倒是不管这个事儿,趴在那里淌着口水,对它们来说,那正在被料理的雄鹿和兔子都是美味啊,如果再经过高西那么一料理,坚持是让狗垂涎三尺。

高西当然不会管它们的,它们本就是食肉动物,再加上杀的也不是狗,就无所谓了。

他自己倒是在那里聚精会神地看着,这虽然是死鹿,可杀起来那也是讲究技巧的,看看总是没有坏处,说不定哪一天还真能用得着呢。

他还清楚记得自己第一次动手杀羊,那是在老家,家里的小羊因为吃得太多居然撑死了,这种死羊虽然说可以吃,但卖的话就会很便宜,当时家里人就打算杀了自己家吃肉。

那个时候正好父亲的手不太方便,被石头磕破了,没法子动手,高西就自告奋勇去杀羊,可是那头只有几个月大的羊羔子,他是花费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也没动一刀子。

倒不是害怕,而是真得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下刀啊。

真别以为这杀猪宰羊容易,在古代,能干这种活儿的,那都是专门的人士,你一般人还真干不了这个呢。

后来那头羊还是让邻居家帮忙杀了,不过羊肉也分给了别人一些。没办法,你不给人家钱,那总得给人家些羊肉吧。

高西那个时候动了刀子,可是刀子却直接戳在了骨头上,还差点把自己的手给磕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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