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节阅读 333(2 / 2)

加入书签

“怎么了这事情很多人都知道,这翰盛兄弟公司的兄弟两个字就是指的我叔叔和我父亲啊翰盛这名字也是他们兄弟两人的名字各取一个字的”汪致坚还是有些不明白。

邬亚汶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不忿:“那既然是这样,您父亲死后,您是拥有继承权的。翰盛公司本来就该有你一份的。可现在您一点股份都没有,这正常吗”

“那是我后妈把我父亲的股份全部卖了”汪致坚脱口而出说了一句。

邬亚汶一拍大腿说道:“问题就在这里”

汪致坚听着邬亚汶的话,好象是有点明白了。按照邬亚汶的意思,汪东盛死后,他的遗产应该是由汪致坚和他的继母共同继承的。可他的继母未经汪致坚同意就将股份卖给了汪东翰,这就侵犯了汪致坚的合法的继承权。而汪东翰明知道汪致坚拥有继承权,却单方面从他继母手中收购了股份,这桩股权交易本就是不合法的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考虑下去,汪致坚的确应该拥有翰盛公司的股份。而且以翰盛公司这么多年来的发展,这笔股权将是一笔非常可观的财富。

汪致坚本就是个生性凉薄的人,他现在哪里还会考虑这么多年来汪东翰对他的照顾和帮助。他的脑子里现在只有一个念头要回属于自己的股权

可现在关键的问题有两个,第一是如何解决目前他所面临的困境,第二就是如何要回自己的股权。

当汪致坚向邬亚汶提出这两个问题之后,邬亚汶笑了笑说道:“汪少,您这是当局者迷了其实这两个问题是可以合并在一起解决的”

他随后就把自己的“想法”,解释给汪致坚听了。汪致坚听着邬亚汶的话,频频的点头,脸上的愁苦也渐渐地散开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兴奋的潮红。

“老邬,要是这件事情解决了,我我一定重重谢你”汪致坚对邬亚汶此时已经完全改变了看法。他以前只当邬亚汶是自己找女人玩乐的皮条客,可现在已然将邬亚汶作为自己的智囊心腹了。

他们在酒店经理的介绍下,找到了一家名为“百利”的财务公司。

“汪少,您的事情,徐经理已经和我说过了。这六千万可不是小数目,您准备用什么质押呢”百利财务公司的经理是个半秃的中年胖子,张着一张中年猥琐大叔的圆脸,脸上满是肥肉,说话的时候那肉都一颤一颤的。

汪致坚平静地说道:“刘经理,我是翰盛兄弟集团创始人之一汪东盛的合法继承人。我父亲去世后给我留下了一笔遗产。这笔遗产就是翰盛兄弟公司40的股份,如今这笔股份价值多少钱,你也应该清楚。不过这笔股份目前还不在我手里,我只能说是拥有这笔股份的债权”

他按照邬亚汶告诉他的方法,把他所拥有的“股份债权”作为质押品,向百利财务公司借贷六千万。当然这笔钱要收回来,百利财务公司就必须帮他和汪东翰打官司,收回这笔股份债权。

按照邬亚汶的说法,这叫“驱虎吞狼”之策,把两件棘手的事情合并成一件事情,而找汪东翰要钱的事根本就不用他出面,只要他和百利财务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一成立,这桩股份债权的索偿官司,自然会有百利财务公司的律师出面去打的。

官司赢了他拿钱,官司输了按照汪致坚的想法,这官司不会输

第四百六十六章 温柔生了

汪东翰是真没想到汪致坚会向法院起诉他,要他归还汪东盛的股份。他一直认为汪致坚虽然有些纨绔习气,也没什么本事,可至少对他这个堂叔还是很尊重的。当年要不是他出手相助,汪致坚根本就没机会上大学,他继母扔下他出国之后,他饿都要饿死了

那是,要不是汪东翰把汪致坚接到家里当作自己的孩子照顾养育,汪致坚是绝对不会有今天的。

可汪东翰看着手中的法院传票,这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汪致坚起诉其继母侵吞父亲的遗产,而汪东翰则是作为第三人被一起起诉了。

“周律师,这件事情,你是什么看法”汪东翰沉默了好久之后对坐在面前的律师周垣问道。

周垣是燕京恒天律师事务所的当家大律师,除了是翰盛兄弟集团的法律顾问之外还身兼汪东翰的私人律师。接到汪东翰的电话之后,他就立刻找到法院询问了具体的案情。不过看他脸上一脸严肃的表情这案子的确很棘手。

“汪总,这件事情有些麻烦。”周垣面无表情地给汪东翰分析起了案情。

这件案子的事由非常简单,汪东盛当初的确是拥有翰盛兄弟公司40的股权,而翰盛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这40的股权,如今的价值,那已经是一个巨额财富了。面对这样一笔财富,任何人都不会不动心的。

这件案子的关键在于,当年汪东盛死后,由于没有遗嘱,所以在法律上他的遗孀和儿子拥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汪致坚拥有翰盛兄弟公司20的股份。这一点事实是无法否认的。

“可当初是尹翠萍那女人提出要撤股,我才把股份买回来的。这笔钱我已经付清了”汪东翰有些愠怒地说道。

当初那40的股份实际价值约八百万左右,他是直接付了一千万才把这件事情了结了的。现在汪致坚再来讨要股份,现在这20和以前的20那可不能同日而语了。这么多年他努力把公司做到现在的规模感情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了

他想不通

周垣对于汪东翰的不忿和怒气完全能够理解,他摇了摇头说道:“这件事情要说还是汪董当年的处理方式有些欠妥啊”

根据汪致坚的诉讼依据,当年他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他已经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了。而且他的继母尹翠萍和他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所以她不能代替汪致坚做出出售股份的决定。对于汪致坚拥有的20的股权,尹翠萍没有处置权。

从这一点上来说,汪东翰和尹翠萍之间的股份交易至少有一半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他们两人在事实上是联手侵害了汪致坚的合法权益。

“虽然这些情况与情理不合,但他的诉讼要求在法律上来说是完全正当的。真要上了庭,法官是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的。最多就是在给予他多少股份上,我们可以讨价还价。不过这笔钱肯定是要付的。”周垣对汪东翰说的话,让他很是不满。

汪东翰恨恨地说道:“我这是养了一条白眼狼啊真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周垣摇了摇头说道:“也不是没有办法。我们可以向法庭申诉,这么多年来您对翰盛公司的发展付出的努力和辛劳,法庭也会酌情考虑。至少不会完全按照对方的诉求,给予他40的股份,起点应该是在20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