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278(1 / 2)
蛋
杨泽低下腰,冲他笑着。小声道:“本官知道是误会,也知道你没造反,本官都知道的”
“多谢,多谢”贾继祖还以为事情有了转机。
谁知,没等他谢完呢,杨泽又用更小的声音道:“可误会归误会,要是不说你造反,怎么抄你的家,怎么绊倒你的亲爹啊,你怎么连这点儿头脑都没用。真是个没用的废物”
贾继祖大惊,心中又惊又怕,这回是真给他爹找麻烦了,这是闯了大祸了啊怪不得他爹说不管这事儿,原来他爹早就知道会有这种结果,只是可惜自己被焦树权鄙视了一下,结果就多管闲事,上了这种恶当
焦树权趴在地上,他没有听到杨泽的话。还对杨泽道:“既然是误会,那,那就放了我们,我贾哥可是大将军之子。你得罪不起的”
“大将军之子,难不成他真的是右神武大将军贾修羽的儿子,右神武大将军知道这事儿吗”杨泽问道,这话是带有强烈的诱导性。算是诱骗供词了
焦树权想都没想,现在只要是能让杨泽不敢再打他,他是什么话都敢说的。何况贾修羽是贾继祖的爹,又不是他爹他道:“知道,当然知道,不信你去问,贾伯父现在就在家里”
他话还没有说完,贾继祖就大叫道:“闭嘴,不要再说了,你是想害死我们全家么”
焦树权一愣,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杨泽点头道:“果然如此,看来本官没有料错啊。一定是你们想造反,这个刘五就是你们秘密联络江洋大盗的人,你们想招集大盗,组成军队造反,可惜被本官发现了,然后你们就来救人,以为这样就可以掩盖你们图谋造反的大罪,还放火想消除证据,却不想反被本官抓住,那个右神武大将军就是这次造反的大头目,很好,既然招供了,那本官就要如实向皇上禀报了”
焦树权和贾继祖惊骇得瞪大了眼睛,这时候身上的伤再疼,他们也感觉不到了,只是想着,完了,这回真是被陷害了,这个县令一定是被人指使的,目的就是想要了他们两家人的命啊
造反,可是要诛九族的
杨泽笑道:“不用这么紧张,是不是要被满门抄斩,就看那位神武大将军懂不懂做人了,等临淄王来了,一切都由他作主。”
焦树权和贾继祖心中同时想:“原来幕后主使的人,竟然是临淄王,知人知面不知心,那个满口仁义道德的李正隆,竟然这么心狠手辣”
杨泽命人把家丁全都捆绑起来,就扔在院子当中,而贾继祖和焦树权则被绑进了大堂,杨泽就坐在堂上,等着李正隆到来。
没过多久,外面便有马蹄声响起,至少有上百的骑兵到达
杨泽站起身来,顺着敞开的大门望去,就见李正隆全身盔甲,已经到了
李正隆在接到杨泽的信息后,没有半分耽搁,他虽然还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一听右神武大将军这几个字,便知道杨泽动手了,既然有了机会,他岂能放过,立即便带着家将赶来。
杨泽迎出大门,大声说道:“小王爷,你来得正好。今天白天那个白马寺主持杀国公,冲击长公主府的案子已经破了,是右神武大将军指使的,他不但害死了四个国公,还攻进了长公主府里杀人放火,还派他儿子来攻打县衙,你看看,下官这县衙里被他们祸害成什么样子,也是杀人放火,和白天发生的事如出一辙,简直是一模一样啊”
李正隆也大声道:“那右神武大将军竟然敢造反,这还了得,那我这便去他家,围了府第,去查抄一番,还有绝对不能让他跑了,事情败露,要防止他狗急跳墙”
杨泽忙道:“事情很复杂,还请小王爷进大堂一叙,怎么个抓捕法儿,需当商量一下,做好万全的准备,这样才能一击必中”
“有道理,就应该先做计划”李正隆跟着杨泽,一起往大堂里走去。
杨泽小声道:“不用小王爷去查抄那个右神武大将军的家,他自己就会来的,听说他现在就在家里呢,等他来了,一切便都好说了”
李正隆了小声说道:“这个本王猜得到”
两人的表情都是一本正经,可眼中都有笑意,现在他俩要做的事就是两样,一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二来就是等那个右神武大将军自投罗网
李正隆心中更想:“杨泽办事得力,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材,只是不知他是怎么做的。还有那个贾修羽,这次不把他的大将军之位弄到手,那我那我就再请杨泽帮帮忙”
第三百九十一章这叫苦肉计
杨泽进了大堂,回头看了眼跟在后面的李正隆,就见李正隆满脸的惊讶,他看到地上绑着的焦树权和贾继祖了,他和这两个纨绔子弟并不熟,但却也是见过面的,现在见他们两个人都被打得这么惨,当然要惊讶一下,不过,也就是仅仅惊讶一下而已。
地上的两人也都认识李正隆,堂堂临淄王岂有不认识之理,但他们两个此时都认为是李正隆指使杨泽干的这事儿,所以两人都是心中大恨。
焦树权自知和李正隆没啥话说,他把头一低,强咬着牙不吱声,可贾继祖却不一样,他虽也恨李正隆,可好汉不吃眼前亏,做为一个男人,是都想着当好汉的,而好汉们都必须要明白这一点,不能吃眼前亏啊
贾继祖哀求着说道:“王爷,王爷,求您老人家发发慈悲,找医生来给小人们包包伤口”
李正隆皱起眉头,心想:“估计等一会贾修羽就要来了,如果看到他儿子受伤未治,那说不定就会不好说话,会大吵大闹的,虽然我不怕,可却也麻烦。”
他道:“这里有医生吗,要不,给他们看看”问的是杨泽,不管怎么说,人是杨泽抓到的,他总得问问杨泽的意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