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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元诗面前扶他站起,问:“五哥,你”

元诗摇摇头:“我没事,一会就能好,我倒想问问你你咋知道我”

我说:“咱们出去走走。”

来到室外一片草地上。

我解释:“为了拖延时间,编造一个故事骗骗独孤前辈。”

元诗忽然长舒一口气,点头:“可是,三天后再受他两掌,区别不大。”

我说:“五哥,你师父宇文鹤,恶根也,本天性,改不了的,他之去,世间又少一魔,民之福也”

元诗半晌无语,后来还眼中含泪。

这呆人。

我说:“宇文鹤的为人今天你都看见了,你一直被蒙在鼓里吧是吗”

“可他毕竟是我的师父呀,对我一直那么好。”他生气了。

我才不管,和我有几毛钱关系。

我马上说:“嘁五哥,你是侠,心善而勇武,若不能是非分明,与魔又有何区别”

真是的,笨蛋。

挺真实的笨蛋。

榆木疙瘩一大块

死不开窍的玩意。

元诗沉思不语。

我继续说:“你师母尤药景,四十来岁,就和十八、九岁大姑娘一样,你不觉得这事很奇怪吗我怀疑她是妖啊”

元诗吃了一惊

我笑:“她虽然有点水性,不过她心地不坏,都是宇文鹤那老东西啊,说错了啦,都是宇文鹤那恶人太过狡诈。”

元诗问:“那师母岂不太无辜了吗”

榆木疙瘩开窍了,他不问宇文鹤那老贼丘了。

我哈哈笑:“独孤优阳一直深爱着她,怎么忍心伤害她,把她当心肝宝贝,心疼还来不及那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

我一个劲疯笑着,笑得豁牙露齿的。

元诗迷惑地问:“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看书看多了明理,是认死理。

我不爱看书,就瞎说呗,反正我傻你们都知道,能把我咋地,还能把我关起来嘁

我说:“你没看见独孤优阳对尤药景那种神态,那是爱到极点都是恨,恨到深处全是爱呀,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啊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啊”

神经病

继续傻笑,我会。

我就是专门干这个的。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啊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啊”

元诗笑:“那可不一定呦啊哈哈哈”

我很奇怪:“五哥,我可从未听你这么笑过”

元诗一愣,说:“都是跟你学的,走咱们回自己家去。”

我大喜:“五哥,你终于开窍啦。”

元诗正色:“去”

2010-12-3

004

更新时间2010126 18:35:30字数:4900

004

“现在就走吗”我问。

“回去收拾一下连夜就走。”五哥说。

我这个傻子还有一个缺点,就是心特别细致。

在回宇文山庄的路上,快到大门口时,我捡到了一样东西。

是尤药景的粉裙子。

这是一件不长不短的裙子。

尤药景白天穿它时,裙子的下摆边刚好能到她的一对小膝盖的上面三四寸远。

不这样是露不出一对可爱的白腿的,除了小白腿之外还包括上面一部分大腿。

白腿优美的曲线向上延伸时,就被裙摆给挡住了,反而给我无限的瞎想。

这种细致是从我天生的一个爱好中锻炼出来的。

我天生爱好观察女人的细部,细致到每一个细小的沟沟坎坎、旮旯胡同。

也巧了,我发现女人身上的旮旯胡同还特别多,至少比男人多。

这裙子看上去不长不短正好,如果骑上马,长度一般就都不够用了。

女人骑马的姿势特美,一上一下的很悠闲,那节奏不快不慢整整好好。

尤药景骑得小白马没有马鞍,是直接骑上去的,一路骑回家路程不算短。

当时她下马时,腿一抬白花花的一闪,还似乎其中加杂着黑影,动作太快没看清,马毛湿了一大片,都立起来了,明媚的阳光下仔细观察可以观察到还在轻微地冒烟。

马毛上有几根杂毛,黑色的很明显。

别的地方没发现有这种杂毛。

很奇怪。

蜷曲的杂毛上有水珠,在明媚的阳光斜射下,闪烁着亮点。

仔细看那水点发白,像是鼻涕。

有五六只苍蝇在上面盘旋,“嗡嗡”地来回叫,很兴奋地煽动着翅膀。

这里虽然是宇文山庄,但这毕竟是农村,卫生条件不比城里,附近有大批量的苍蝇。

这几只嗅觉灵敏,闻着味就先跑过来了。

夏天穿裙子骑马很舒服,大腿的皮肤很自然地贴在马背上摩擦,舒适快乐。

不扎,一点都不扎。

骑上后你会越来越希望它更扎就更好了。

你可以一边控制马儿的速度,快的时候,有凉风,马背湿热时,凉风清爽地掀动裙子,那种感觉好爽,很凉快,不信你自己去试试就知道了。

一定要选择夏天才好,最热的天,冬天就差点。

这种爱好我问过我的几个哥哥,他们都说他们没有这种爱好,真的,他们都说从来都没有过这个习惯爱好。

我当时想,这种爱好可能只有傻子才有吧。

我们那个屯子里有很多先天脑袋就有毛病的傻子,我是后天的,后来才加入的。

有两个傻子比较有名气,一个是村子东头的小二,他最傻了,可我后来居上,名望很快超过了他。

那是一个寒风料峭的早晨,我去拜访他。

他正在地上用手捡粪便。

粪便经过一夜的冷冻,已经梆梆硬。

我过去开门见山地问他,二傻,你喜欢观察女人吗

没想到他用粪便扔我,我跑出去很远,他还追,无数的粪块打到我的头上。

妈的比的,他还真挺准。

五哥去屋里收拾东西。

这宇文山庄很是气派,光佣人就有一百多,村子里年轻漂亮一点的都来这当佣人,没别的意思,这里工作舒适,挣钱还多。

我没什么东西好收拾的,这也是我头一次出远门,没有准备啥包袱,有特别喜欢的东西就往衣服里面揣。

我坐在宇文鹤的太师椅上静静地思考问题。

这宇文山庄从此没了主人,我开始打这些遗产的主意。

元诗应该是第一继承人才对。

我拿起裙子放在鼻子上闻,一个女佣人看见“扑哧”乐了,转身跑了。

他们知道我傻,都把我当大傻子,我心里很愿意。

闻着裙子上女人的那种味道,我又开始浮想联翩。

现在正是晚上,独孤可能现在已经把宇文鹤的脑袋剁下来了,然后把头挂在门上,把尸体藏在床底下。

这叫身首异处。

我要是杀了我的仇家,我也要这样做。

床上面独孤看着尤药景的白加黑,一定兴奋的一夜不能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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