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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卫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于民朞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可是礼记曲礼上记载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曾是当初华夏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的体现。那个时候的刑法是公开的不平等,大夫和庶人在刑法上的待遇是各不相同的,这就成为当时社会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登上政治的历史舞台,其政治代表为李悝、申不害、商鞅、慎到、韩非等人,在反对奴隶社会刑事立法指导思想的同时,提出符合地主阶级利益和要求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依据法家的主张:“绳不绕曲,法不阿贵。”

违法犯罪,一律绳之以法。

商鞅佐秦孝公变法时,太子的师傅公孙虔为阻止商鞅变法,唆使太子违法,商鞅以太子系国之储君,不能加刑,遂刑其师傅公孙虔,劓其鼻。这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由来。

仅就法律而言,从史籍的记载来看,王子犯下罪行和平民同样按照法律处罚的事例也实在是太少有了。

西周时法律就有“八辟”的制度,有八种人犯了死罪,是不可按照法律处罚的,而应该由朝廷最高级大臣讨论后,再上报皇帝定夺,这八种人里第一种就是皇帝的亲戚。

后代的法律有大量的优待贵族大臣的内容,比如皇亲国戚是由“八辟”转化而来的“八议”制度的头号对象,犯一般的罪行直接减轻一等处罚,犯死罪要经过朝廷最高级大臣的讨论,经皇帝的批准才可处罚。仅就法律而言,古代是从不承认“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

当然,如果王子胆敢图谋造反的话,自然是要和普通百姓一样严惩不贷的。

儒家典范人物之一的周公,辅佐成王统治天下,亲兄弟管叔、蔡叔造反,都被周公下令处死。以此为例,凡是被戴上了谋反帽子的王子,从来是不得好死的。

历代法律都规定,如果是谋反大逆、图谋叛变之类的重罪,都不得享受“八议”特权。

古代,即使是主张“刑无等级”的法家,也没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样的主张。商鞅提倡“自卿相以至大夫庶人”,犯罪都同样处罚。

在他主持秦国变法时,太子犯法,他下令处罚的是太子的老师,一个割鼻,一个毁容。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但是,并没有说王子也要同样按法处罚。

可见,哪怕是最激进的法家,要求的还只是卿相大臣的“刑无等级”。因为,如果王子犯罪要按法处罚,那么,皇帝本人是否也要受法律的规范和制裁呢

在古代,这个问题却是个讨论的禁区,没有哪个学者、政客敢于拿这个问题去冒犯皇帝或皇帝的虎威,这或许也可以说是韩非在说难里提到的人主那块不可触及的“逆鳞”。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地把“刑无等级”控制在卿相大臣以下。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最著名的莫过于隋文帝杨坚处罚自己儿子杨俊的故事。

杨俊是隋文帝的第三个儿子,封为秦王,任命为并州总管。他在任上大兴土木,建造的王府竭尽奢华,超过了法令规定的规格,又放债取息,盘剥百姓。

隋文帝得知后,罢了他的官,召还京师居住。大臣们都认为秦王的罪名不过是违反制度,不必如此严厉。

隋文帝却说:法不可违。我是五个儿子的皇帝还是天下百姓的皇帝照你们的说法,为什么不另外制定皇帝儿子遵守的法律周公那样伟大的人物还杀了造反的兄弟,我比周公差远了,怎么能够破坏法律呢。

结果,杨俊郁郁不得志而死。

在有些时候,在证据确凿,在强大的压力下,天子也会遭到惩罚。而天子犯法往往比布衣犯法要严重的多,不论是情节还是涉及范围,牵扯到的相关人员。整个案件里的人员绝对是关系复杂。而布衣犯法往往也就那么一两个人的事,怎么判刑没人阻挠,其间的关系比较清晰。这是权利造成的后果。曾有人说权利才是恶魔,有了权利,个人开始膨胀,或者有了权利就可能被人利用拖下水而走上不法之路,这是之前个朝代都有的事。

可崔迪也是个犟种,他偏偏不信邪,一听百姓们这话,顿时热血冲头,也顾不得房舒的身份,连忙命人,将房舒拿下。

房舒可没想到一个芝麻大小的官,还当真敢和他为难,回县衙的路上,就把崔迪骂了个狗血喷头,到了县衙大堂,更是将混不吝的性格发挥到了极致,不但打了班头,连崔迪的官服都给扯了。

崔迪原本还想着将这事上报大理寺的,见房舒居然这般混蛋,也顾不得了,当堂便审案,没料那房舒很是有种,对杀人的事供认不讳,马上画押。

崔迪正在气头上,心想:“管你是不是先帝的外甥,圣上的表弟,反正老子治你的罪有根据,便是圣上也不能回护了你。”

崔迪当天就把案卷上报给了大理寺,也不说那犯人是谁,只说他杀了个人还自供不讳。大理寺正卿高颖看过卷宗,二话没说,便在卷宗上用红笔打了个“x”。

紧接着卷宗又被转到了刑部,刑部尚书杜养盛,和左右侍郎杜养学,崔正道核准了案情,也做了批注,次日杜养盛带着到了内阁上,众人飘拟,定了斩立决。

杜睿自然是知道这个房舒的,前些时日到了长安之后,还曾到他的府上拜见过,不过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要说是一个外甥了,就算是他的亲生儿子都饶不得,大唐可没有未成年人犯罪,便罪减一等的说法,砍了没商量。

可是到了皇帝李贤那里就没了消息,原来高阳公主听到自己的儿子犯了死罪,连夜便偷跑出封地到了长安,向李贤求情。

高阳公主的那些烂事,李贤自然是知道的,当初还曾异想天开的要组团谋反,李贤对这个姑姑也是不待见的,可是如今太宗皇帝的子嗣,还活着的已经不多了,这些年来犯事被杀的,病死的,还有在倭州那边数星星的李治,可就这么几个人了。

到底是自家亲戚,李贤看着高阳公主哭求,也心软了,便将那奏折压下,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救房舒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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