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阳野·何为阴律(下)(2 / 2)
黑衣无常将手中的黄纸打开,轻声对女孩说:
“生希有命,死却无息,无尽的轮回在这无垠的大牢内展开。”
“死也妄及,罪深而自悔。地牢幽幽,向下足足十八层才止矣。”
“小家伙,你可知罪!”
女孩将头低下,弱弱地说:“知罪!”
黑衣无常叹了一口气,开始念动黄纸上浮现的文字:
“生死有命,祸福在己。”
“参与不应属于汝的事情,得到不应存在的物件,便是害人害己。汝的享受破坏了他人的因果定数,理应受刑!”
“生死有命,寿辰在天。”
“自屠者若非因果定数,则必活至寿尽方才离阳。若阳寿未尽者自断天灵,其身后因果连接之人、之事则无法顺行。”
“此等罪人理应当诛!”
“现,数罪并罚,判汝入十八层地狱第十四层----枉死地狱!”
“判期十五年,罪无赦!”
黑衣无常念完判词,黄纸在水中竟然焚烧起来,化作黑色的碎片揉碎在清澈的溪水中。
女孩看着自己被黑色的手一点一点地抓入地下,内心竟然没有一丝悔过。
黑衣无常拉住白衣无常,离开水面。
“卿?真的要去找那个小男孩的魂魄吗?”
“我们答应过她,自然就要做到。”
黑衣无常站在小男孩的尸体前,取出三斤六两纸钱。
一把大火将其焚烧殆尽。
白无常看着焚烧的纸灰,又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卿,你说他们为什么要自杀呢?”
黑无常无奈的叹出一口气:“诶,阿瑶,他们不知道地狱的模样,但他们知道人间炼狱的模样。”
“这里不是地狱,却胜似地狱。”
一阵微风从远处刮来,扇动着黑衣无常腰间的阴帛。
他瞥了一眼阴帛上女孩的过往,却发现在女孩生辰的后面,写着阳寿----十六年。
而审判日,却是她及笄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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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从头,忆览拄,
九州八荒一白孤。
酆都阖,有村伫,
沐雨独人来烟书。
石桥畔,有人默,
环石悄跃榄下河。
阴司吟,谁来和?
判书随风坠桥殁。
春风寒,霜如梭,
三月清明雪雨落。
人生苦,有几何?
故人冢前焚黄帛。
说阴殿,森入魄,
不及阳野苦难多。
[酆都:阴间城池,本文为周武王之弟封国的废墟。]
[黄帛:为死人焚烧的黄纸。]
[森:阴森,恐怖。]
[阳野:人间,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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